出國展覽品如何進出口報關
有時候我們的產品需要出國參展,參展結束后,產品又要運回國內。這時應該如何進出口報關,許多朋友都不清楚,今天拓普報關的小拓為各位朋友分享一下出國的展覽品如何進出口報關。
一、申報。
為舉辦出國展覽(銷)會而籌集的展品出口時,組織出國展覽(銷)的單位持下列單證向出境地海關申報:
1、 歸口審批部門的批件;
2、 展品清單一式二份;
3、如由外貿、工貿公司主辦又屬實行許可證管理的商品,須提交出口貨物許可證;非外貿單位主辦的,不論是否屬實行許可證管理的商品,則一律須提交該證;
4、出口貨物報關單一式三份;
5、 運輸單據。
展品從境外復運進出口報關時,組織出國展覽(銷)的單位持下列單證向入境地海關申報:
1、 展品清單一式二份,注明原出境日期、地點、運輸工具名稱、展出國家或地區,以及在國外展出期間對展品的出售、贈送、放棄、消耗或留給我駐外機構使用等處理情況;
2、運輸單據;
3、《進口貨物報關單》一式三份。
二、海關查驗放行。
上述出口展品和復運回國展品清單,經出入境地海關檢查后予以驗放。其中需要將復運回國的展品運至其所在地海關辦理手續的,由入境地海關核準,將清單注明后,一份寄給組織出國展覽單位所在地的海關,以便辦理核銷工作,也可按照“海關監管貨物”辦理轉關運輸手續。
備注說明:
1、展品如明確為在國外銷售的,又屬于應征出口稅的,由海關征稅放行。如未明確,而在國外發生銷售,則在其余展品復運回國時,予以補征。
2、組織出國展覽(銷)的單位,進口在國外展出期間購買、接受的物品、樣品及其他資料,則須按海關規定,另行包裝并開列清單,向入境地海關申報進口。對購買的物品,除供工作人員在國外集體使用的食宿用具外,還須交驗國家外經貿部的批準文件,由海關征稅或者免稅后驗放。
展覽品也可以辦理ATA單證冊進出口報關,更多問題展覽品進出口報關的問題可以咨詢拓普報關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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